台灣網4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蘆洲分局警員江俊昂,18日攔查一名男子時,對方不理逃跑,江俊昂喝令無效對空開2槍後,竟朝被查男子背部開槍,把他打得穿腸破肚重傷送醫。後經證實,該男子身上並無違禁物品,也無明確犯罪跡象,根本是無辜挨槍。臺警方事後坦承警員開槍“確有值得商榷之處”,現在開槍的警察江俊昂已經停職受查。
臺灣“警改會”發起人馬在勤則説,依照臺灣《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員根本不能對該男子開槍,而且竟從背後開槍,“真的太過分,就是執法過當!”不少臺灣網友也擔心走在路上遇到類似狀況。
臺警方調查,傷者賴某(37歲)有前科,是臺新北市蘆州分局列管治安過濾人口,但18日在他身上並未搜出任何違禁品、刀械,所幸賴某就醫後生命跡象已經穩定,暫時無生命危險。
院方稱,發現彈頭貫穿賴某的小腸、胃部及輸尿管,再從前腹穿出,傷勢嚴重並引發內出血,一度有生命危險,醫院進行緊急手術後才救回賴某一命。事後,臺灣新北市警方自知理虧,也到醫院送去1萬5千元新台幣慰問金給傷者父母。
臺新北市蘆洲派出所所長陳財育表示,18日淩晨3時許,開槍警察與同事巡邏到正和街時,發覺賴某看見警察立即逃竄,兩警員立刻表明身份喝令他停下受檢,江俊昂還對空開兩槍示警,賴某聽到槍聲後並未停步卻快步逃跑,江俊昂開槍擊中賴某,臺新北市警局隨後稱會要求 “訓練科”加強基層警員訓練。(台灣網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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