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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臺灣女性未婚主因是“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

2011年02月13日 15: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國健局”出生通報統計資料顯示,臺灣生育婦女平均年齡往後延,1985年生育年齡20到24歲、2009年為30到31歲。另外,未婚女性尚未結婚的主因是“還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

  根據臺當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出生通報統計資料,2008年嬰兒出生數19.6373萬人,2009年出生數降到19.2465萬人,2010年逢虎年及2009年孤鸞年結婚人數減少,嬰兒出生數大幅降低到16.6628萬人,島內出生數創新低。

  臺當局“國健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黃蔚綱表示,近20年來已婚婦女的生育率並無明顯變化或大幅下降,因此,生育率下降主要與晚婚有關。

  黃蔚綱解釋,女性生育平均年齡有往後延趨勢,1985年平均年齡為20到24歲、2009年為30到31歲。由於教育普及,女性平均教育年數普遍延長,結婚年齡逐漸延後。

  另外,黃蔚綱説,從資料來看,臺灣1984年育齡婦女總生育率為2.055個子女數,首度降到替代水準(2.1個子女數)之下,代表臺灣人口開始有老齡化趨勢,尤其到了2009年更降為1.03個子女數。

  黃蔚綱説,根據“國健局”2008年第10次家庭與生育率調查,對象為1424名20到49歲的未婚婦女,結果發現,有44%有結婚意願;不過,尚未結婚的主要原因(可復選),主要是“還沒有遇到合適的對象”佔46%、“還沒有經濟基礎”佔44%、“尚未達適婚年齡”佔22%。

  調查也發現,未婚婦女認為結婚最重要的理由,主要是“結婚使人一生中有人可以互相照顧”佔55%,其次是“結婚帶來經濟保障”。(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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