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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一士兵逼初中少女當性奴遭法辦

2010年09月27日 07: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軍一名士兵竟威逼13歲少女成“性奴”!一名臺當局“國防部”後勤指揮部現役軍人,去年在街頭搭訕負氣離家的少女,以“遵守軍紀,不會亂來”騙進賓館性侵。事後,又以會“殺死你”為恐嚇,要少女在他休假時隨傳隨到,這名軍人將少女當成性奴隸性侵多次,少女媽媽憤而報警。目前,警方已將軍人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函送軍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嫌犯楊博凱(25歲)隸屬臺當局“國防部”勤指部保養隊義務役士兵,涉嫌從去年8月至今年5月,性侵現就讀臺北縣新店市某中學二年級、身材高早熟的少女(13歲)多次。還以殺害她及其家人,要她不得泄漏遭性侵一事,致少女長期身心受創,但是楊嫌卻辯稱,兩人是談戀愛而發生性關係,否認性侵少女。

  臺北縣警方指出,去年8月,少女因與家人吵架而離家與同學逛街散心,同學晚間返家後,她仍負氣在外遊蕩,楊嫌見少女落單上前攀談並安慰她,楊嫌提議找地方讓她休息,並説:“我是現役軍人,須遵守軍紀,絕對不會亂來!”將少女帶到新店市北新路一間賓館開房間。進入房間後,楊嫌將少女壓在床上,恐嚇手段性侵得逞,並強討少女手機號碼。放假時又以抖出醜事逼少女出遊,多次性侵得逞。

  少女不堪長期淪為楊嫌性奴隸,因身心受創出現精神渙散情形,家人起初以為她只是課業壓力大,直到今年5月底,少女媽媽見她神情憔悴,不捨地擁抱她安慰時,少女頓時情緒崩潰,在媽媽的懷裏顫抖地哭訴遭楊嫌性侵經過。少女父母得知後憤而報警,警方調查後,將楊嫌依法函送北部軍事檢察署偵辦。

  臺當局“國防部軍法司”官員表示,此案經受害人家屬報案後,已將楊男移送臺當局“國防部”北區軍事法院偵辦中,目前此案仍在軍事法院審理中。對此,律師吳信穎指出,楊嫌性侵害13歲少女,觸犯“刑法”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得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據臺軍“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規範,因現在並非戰爭時期,臺軍人犯妨害性自主罪,以“刑法”論處。(台灣網 劉海偉)

  如何及時發現孩子遭性侵

◎若孩子出現情緒低落、慌張等異狀,應多加關心了解。
◎家長平時應保持良好的親子關係,建立彼此間順暢的溝通管道。
◎應留意孩子的作息、交友情形。
◎家長應留意孩子返家時間,提醒勿深夜在外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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