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2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26日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出面向爆料他招妓的臺灣《壹週刊》提出民事告訴,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但未提出刑事告訴。
據臺灣《壹週刊》報道,陳致中7月3日淩晨被拍到開著自家淩志休旅車,載綽號“妮可”的應召女郎到汽車旅館開房間,雙方以新台幣5000元交易。報道指出,妮可還誇獎陳致中很可愛,但因為他是名人,看起來很緊張,從頭到尾都不願意讓她離開視線,入房和退房也由她負責。《壹週刊》還掌握4段陳致中召妓時致電仲介的電話錄音,對方告知陳致中時間、地點,不過並沒有拍到陳致中本人的畫面。
陳致中的律師羅鼎城表示,陳致中本次提告主要是在提出名譽回復,至於求償新台幣200萬元,是因為之前臺灣《壹週刊》所屬的壹傳媒已做過不實報道,結果陳致中提出告訴後勝訴,因此這次提出這個金額,“下一次將再加倍”。 陳致中表示,其他人在事後做延伸報道或加油添醋,像是“邱毅、劉益宏、林瑞圖等人,也會追究刑事跟民事的法律責任。”(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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