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15日消息 臺北縣林姓特殊教育老師被控上課時,當著多名學生面猥褻一名女生,後來又用膠帶將女生綁在重量訓練機上性侵,板橋地院法官審酌他以150萬元新台幣與家屬和解,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六年。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判決指出,林姓老師去年五月底上課時,當著多名學生面前撫摸一名中度智障女生胸部,儘管女生不斷反抗和哭泣,林仍繼續猥褻;當時目擊的特教班學生,有的表達能力不足,有的則擔心被老師罵而噤聲。
去年六月九日,林在學校的重量訓練教室內,佯稱要受害女生示範操作重量訓練機動作,卻以自備膠帶將女生雙手捆綁在訓練機鐵架上,當著多名學生面前,像演性虐成人電影情節性侵女生。
一週後,女生父親要載她上學,見她面露懼色説不敢再上學,追問出上情,向校方反映才讓這起杏壇醜聞曝光。數名錶達能力較好的學生在法官審理時證稱,兩度在教室裏看到老師性侵女同學。
林老師在法官審理時,承認利用女生心智缺陷猥褻女生,但否認強暴脅迫,辯稱並未性侵。(台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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