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4日北京消息 隨著海峽兩岸交流的日益廣泛深入,社會和經濟往來不斷增加,兩岸間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也日趨增長。為保障兩岸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符合兩岸實際需要的司法互助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
臺盟中央經過細緻調研,在今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強海峽兩岸司法互助》的提案,希望在兩岸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司法互助範圍,加強司法工作者交流,使得司法互助協議為維護兩岸同胞福祉發揮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臺盟中央分析指出,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呈現既涉及實體法領域,又涉及程式法領域;兩岸就此歷史互信較少,政治因素涉入較多;涉臺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等特點。兩岸民事司法互助雖然開展時間較晚,但目前發展迅速,而且當前民事司法互助的主要問題是程式問題,近年涉臺民事案件數量也有所下降。
臺盟中央認為,隨著兩岸關係的發展,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也應該隨之細化和微調,在落實協議的基礎上,可以進一步簽署更為具體和專門的合作協定。
此外,臺盟中央還建議進一步擴大刑事司法互助的範圍,例如刑事訴訟移管和刑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同時,通過建立犯罪資訊網路和犯罪資訊交換機制,建立兩岸刑事司法人員相互派駐制度,由兩岸司法機關按照相對應的地域級別直接聯繫和溝通,將更為及時、有效地懲治犯罪。
為了及時發現和排除分歧,減少和避免衝突,協調行動,提高工作效率,臺盟中央認為祖國大陸的法院可以嘗試與臺灣地區有關法院結成友好法院,以法官協會的名義組織法官與臺灣地區法官開展司法交流和法學實務研討會,通過有針對性的交流與學習,使得兩岸充分了解對方的司法制度、法律規定、工作特點、程式流程等。在高校法律專業裏,還可以開設與涉臺法律相關的課程,編寫關於涉臺案件的教材,組織法官、律師到高校為學生講解涉臺法律知識和實務知識,做好涉臺法律人才儲備。建立兩岸涉臺審判研究機構,創造更多機會加深兩岸司法交流。(記者 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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