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二次金改貪瀆案昨天起訴,陳水扁先前因公務機要費案提起行政訴訟,主張馬英九登出他所核定公務機要費案卷為機密的處分違法,應予撤銷,昨天也敗訴定讞。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水扁提起的行政訴訟根本不合法,裁定駁回,陳水扁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抗告,仍遭駁回。
法院認為,馬英九登出陳水扁核定的機密,是依“機密保護法”行使審定機密的職權;且經馬英九登出的機密卷證,可否作為訴訟上的證據,對扁案是否有利,要由法院審理後認定,不會因馬英九登出,直接發生法律上的效果。(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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