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弊案二審,陳敏熏當庭翻供。(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1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針對陳水扁家弊案所延伸出的千萬買官疑雲,今日下午臺“高院”傳喚前101公司董事長陳敏薰出庭。面對一審遭判刑1年6個月,陳敏薰再次出庭雖未直接認罪,卻坦承給吳淑珍的1000萬(新台幣,下同),目的是希望能保持友好關係,有助於其擔任開發金控的董事長。再度翻供的陳敏薰,在行賄與偽證之間,似乎已經做出選擇。
據報道,前101公司董事長陳敏薰今日在庭中首度坦承,曾經送給扁嫂吳淑珍1000萬。法官立刻追問第一次詢問時為何説謊,陳敏薰供稱當時擔心行賄跟偽證罪被告之間的刑責,以及人性跟情理的衝突,並且顧及和吳淑珍之間的情誼,因此才沒有吐實。
陳敏薰今年4月2日在一審出庭時否認求官,做出第一次翻供,當時她自稱因為前往臺檢方特偵組應訊時,緊張到頭昏腦脹。根據臺檢方提出她在特偵組應訊時的筆錄,陳敏薰曾經對吳淑珍説過,“入主開發金受挫,她願意退而求其次、到大華證券擔任董事長。”
報道説,從陳敏薰今日的供詞來看,雖然還未直接承認行賄求官,卻已經和先前的説法産生出入。看來陳敏薰似乎恢復了不少的“記憶”。(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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