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對羈押案抗告成功,重獲自由現生機;他昨天傍晚被押解到臺“高院”開庭時,神情輕鬆的微笑出庭。(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臺“最高法院”昨天撤銷臺灣“高等法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臺“高院”昨晚重開庭。雖然陳水扁表示此次願意交出出境證件,以示絕無逃亡之虞。但經過近6小時庭訊,臺“高院”仍於今天淩晨裁定繼續羈押陳水扁。陳水扁原本重獲自由的微弱希望,再次被熄滅。
綜合臺媒報道,陳水扁9月24日遭臺“高院”裁定延押後向臺“最高法院”提抗告。臺“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當初裁定理由不夠嚴謹完整,包括沒有清楚交代陳水扁為何逃亡及洗錢的相關細節,因此撤銷延押裁定。臺“高院”于昨天下午6點10分重開陳水扁羈押庭,重新審理。
庭訊一開始,陳水扁一反長篇大論為己辯護,僅表示“合議庭有這樣的心,我非常感謝”外,未多發言,改由律師團輪番猛攻一審判決內容。重新委任的鄭文龍、石宜琳、洪貴參3名律師為他辯護,律師炮轟一審審判長蔡守訓“心證偏差”,並繳出陳水扁出境證件以示絕無逃亡之虞,並批檢察官“無誠信”。
檢方在反駁時,立即指陳水扁是最沒資格説誠信的。並表示,扁家在瑞士凍結賬戶仍有兩筆不明資金未交代。扁子陳致中的海外賬戶仍有30多萬美元。針對陳水扁有安全人員隨身,無逃亡之虞。檢方指安全人員僅保護扁安全,無法限制扁的行動。
但到了最後陳述,陳水扁火力全開,譏諷臺檢方特偵組以各種手法誤導合議庭,強調他多次“出訪”都如期回來,以連串反問語氣説“我有跑掉嗎?”、“我有逃亡嗎?”,他被安全人員監控,“插翅難飛、不可能逃亡”。
合議庭漏夜評議,今天淩晨零時15分仍裁定羈押,同時提出六大理由認定陳水扁仍有羈押必要,包括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重罪;曾任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參與多項“機密外交”;與海外政要認識,比一般人更熟稔逃亡管道;扁有隱匿海外資産的行為,逃匿可能性更高等。
原本一臉笑意、自信滿滿在法庭內與律師交談的陳水扁,聽到合議庭的評議結果,當場臉色大變,兩腳癱軟坐下。律師團也不敢置信,表示會再提抗告。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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