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陳水扁稱曾常受美國指示做事 盼美方介入使其獲釋

2009年09月25日 13: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再度被羈押的陳水扁,在給美國軍事高等法院的訴狀裏指出,他在位的8年常常接受“美國在臺協會(AIT)”的指示做事。陳水扁在美國的委任律師利瓦伊則強調,訴狀的目的單純只有一個,就是要美方介入釋放陳水扁。

  一審被判無期的陳水扁,揚言將在二審時全力自我辯護,陳水扁的自救招數甚至延伸到海外,22日向美國法院控告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國防部長蓋茨,要奧巴馬負起“佔領臺灣的義務”,啟動在臺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陳水扁的美國委任律師利瓦伊表示:“我對我的案子向來很樂觀,我當然認為(受理)機會很高,才會提出訴狀,我們認為有很合理的理由支援(軍事高等法院具有)管轄權,才會提出。”

  利瓦伊表示,陳水扁在美國提出訴狀,用意只有一個,就是要美方介入停止羈押。利瓦伊説:“他(陳水扁)要求美軍介入,不管用什麼方法都好,讓他出獄(解除羈押),這是訴狀裏唯一可接受的結果。”

  利瓦伊表示,美國軍事高等法院已經開始檢視陳水扁的訴狀,接下來就要決定軍事高等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利瓦伊説:“這是提出訴狀的唯一風險,就是法院可以要求你到其他地方提出訴狀,因為他們沒有管轄權,(案件後續)並沒有時限,主要還是讓法院決定,我想應該不會拖太久。”

  雖然利瓦伊表示樂觀,不過美國法界人士認為,要美國軍事法庭認同陳水扁的羈押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幾率恐怕不太高。(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