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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一再放話 臺“高院”反擊否認分案不公

2009年09月16日 06: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6日消息 據臺媒“今日新聞網”報道,陳水扁案即將移審臺灣“高等法院”,陳水扁近來不斷通過陳水扁辦公室放話,稱臺“高院院長”黃水通去年處理陳水扁案臺特偵組抗告時介入分案,甚至要求公佈當時休假被召回的陳筱佩法官去年接手陳水扁案期間請、休假及入出境紀錄;對此臺“高院”15日反擊,強調陳水扁案分案程式公正透明,部分人士嚴重扭曲事實。

  陳水扁辦公室14日爆料,去年底臺北地院將陳水扁無保釋放後,臺特偵組向“高院”提出抗告,當時黃水通涉嫌違反相關規定,將正在外地休假的陳筱佩法官緊急召回,並派專車至機場接人,立刻要求銷假上班。

  陳水扁辦公室指稱,黃水通把全案交給陳筱佩法官審理,而沒有由輪值的法官處理,這種做法是以“司法”行政干預審判,由“院長”指定特定的法官來處理特定的案件。還聲稱如果這次分案仍有“黑箱作業”或其他“違法濫權”的小動作,陳水扁于二審時會考慮拒絕於庭上進行辯護,以表達最嚴重的抗議。

  對於陳水扁陣營一再放話,臺“高院”15日以新聞稿方式回擊。“高院”指出,于去年12月26日下午收到臺特偵組抗告案後,隨即依規定在刑一庭庭長、當月輪值監督分案的2位庭長及當天輪值的2位值日法官所組成5人小組審查監督下,採用手工方式公開抽籤分案,當天休假的刑4庭長陳玉雲法官被抽中。

  “高院”表示,根據分案規定,當天休假的庭長與法官仍需參與抽籤,當天休假的庭長陳筱佩,在得知同事陳玉雲抽中、自身也應擔任合議庭審判長後,即在隔日搭機趕回開闔議庭評議。

  臺“高院”強調,循例派公務車接送法官,純為因應公務需要及安全顧慮,外界質疑臺“高院院長”介入指定分案,嚴重扭曲事實真相,與事實不符。(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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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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