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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對提示卷證不答辯 諷法官會拿他腳傷當延押理由

2009年07月15日 23: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提訊陳水扁提示卷證,陳水扁一開始先花了20多分鐘解釋他的腳傷,隨後即表示為了不要又被説干預審判,對提示的卷證一律不回答。

  報道稱,臺北地院13日裁定第三度延押陳水扁,今天提訊陳水扁就“公務機要費案”提示卷證,陳水扁一開始先抱怨自己的腳傷遭到臺北看守所誤診,又稱被關在看守所內沒有“司法”、醫療人權。陳水扁還譏諷審判長蔡守訓,不要第四次延押又拿他腳傷的事來當做理由。

  程式正式進入提示卷證時,陳水扁又表示不答辯,“我希望趕快促進訴訟,我不要再説話,不然説我干預審判,因此我接下來都不答,趕快完成程式”。

  隨後在絕大部分庭訊時間,陳水扁一直低頭翻閱自己的文件,面對一本一本的卷證資料,都沒有再表示任何意見,僅由公設辯護人曾德榮發言。(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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