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雄(右)上午前往臺北地院應訊。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台灣網7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在陳水扁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內,二度當過臺當局“行政院長”的張俊雄,今天上午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稱他經過慢慢回憶之後,確認拿過陳水扁200萬元(新台幣,下同)犒賞金,但有關接受犒賞的場合、金額、時間以及如何使用,卻全想不起來。
審理陳水扁家弊案的臺北地院合議庭,今天上午傳喚前臺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調查陳水扁犒賞200萬元部分,下午再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長葉菊蘭,厘清陳水扁使用公務機要費犒賞的情形。
由於張俊雄去年在接受臺檢方特偵組調查時,針對有無接受陳水扁200萬元犒賞金,回答説:“沒有印象”。張俊雄説,後來隔了多久才想起來,他也記不得,是慢慢的思考,才回想起應該有這件事,並向臺檢方特偵組遞出陳明狀。
張俊雄説,由於事隔8到9年,加上他年紀大,很容易忘記事情,變成記憶不可靠,當初在特偵組説“沒有印象”,他只是把當時心裏的感受告訴檢察官,接受偵訊回家後仔細回想才想起來,但他並沒有與陳水扁有接觸或通電話。他還説如果他要串證,一開始只要附合陳水扁的説法就好了。
張俊雄以不復記憶,改口説拿了陳水扁的200萬元犒賞金,但對於檢察官詢問是誰提議犒賞、在什麼場合、金額多少、誰交付的、是否為現金,乃至拿到後如何使用,張俊雄笑著回答,表示他全想不起。(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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