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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陸委會”稱目前不傾向全面開放大陸廣告

2009年06月05日 12: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今天表示,目前不傾向全面開放大陸廣告,特別是招商引資、房地産等廣告,仍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

  報道稱,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已經召集相關主管部門,針對大陸廣告開過至少兩次跨“部門”會議,會議中初步決議,不會全面開放大陸廣告,仍將採取過去以産品能否在臺上架為能否刊登廣告的基礎。

  劉德勳進一步指出,在這樣的管理機制下,目前包括房地産廣告、大陸的招商引資廣告、企業形象廣告,以及日前引發爭議的類似福建海峽論壇的官方與半官方廣告,暫時都不會開放。

  他也坦言,目前開放的8000多項大陸産品,因為産品定位明確,反而沒有刊登廣告的必要。需要刊登廣告的,多半是産品意象比較模糊的産品,但隨著兩岸交流逐步加溫,包括像是大陸法律事務所能否在臺刊登廣告招攬客人、商品專利廣告、智慧財産權廣告、企業形象廣告等,雖然産品不在臺灣,甚至沒有明確産品,但是否要全面禁止,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劉德勳強調,在大陸廣告能否刊登的規定未修正前,都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當局也會持續針對違法廣告,甚至是化做報紙廣編稿的類似廣告開罰。(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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