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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經濟主管:陸資買特定股票逾10% 視為直接投資

2009年05月04日 22:3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經濟主管部門負責人尹啟銘今天表示,對於來臺投資的陸資企業一定會有管控機制,不會發生惡意並購情況。透過股市投資的陸資,凡購買某一特定公司股票逾10%,即視為直接投資。

  報道稱,臺當局預定5月中、下旬公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正面表列的開放投資項目。

  尹啟銘今天強調,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有相當嚴謹的申請、審查流程,臺經濟主管部門“投資審議委員會”將嚴加把關,當局會有管控機制。

  針對有民眾擔心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會出現惡意並購或搶奪經營權問題,尹啟銘説:“應該不可能,我們會嚴加把關。”

  另外,對於陸資投資臺股的部分,尹啟銘説,凡是購買某一特定公司股票超過10%以上,就視為直接投資,並納進管控體系。他強調,不管直接投資或買股票,基本上都有嚴格的把關機制。(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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