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四大案,17日進入實質審理,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當庭翻供表示公務機要費帳目全由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處理,自己看過收支表,臺檢方反問為何翻供,吳淑珍則解釋稱當時頭腦不太清楚。
報道稱,此次開庭法官首先以證人身份詰問吳淑珍,吳淑珍説她知道公務機要費必須因公使用,每個月月底會看到陳鎮慧送上來的公務機要費收支記帳,此時臺檢方質疑她在2008年11月19日就訊時,為何説未看過陳鎮慧的公務機要費報表?吳淑珍則表示,檢方一大早到臺北寶徠花園廣場的住家,她的頭腦不是很清楚,陳水扁那時還在上廁所,自己不是要説謊,而且還在吃心理醫生開的藥。
臺檢方再次反駁吳淑珍説,檢察官不是一大早去,是下午才去,而且是在11月19日,當時陳水扁已經遭到收押;吳淑珍又説,她下午也不是頭腦很清楚,是有去回想,也不是故意要去耍弄檢方的。
臺檢方繼續追問,為何還是矢口否認收到陳鎮慧保管的相關款項?吳淑珍則稱那時沒有打高蛋白針,沒有打頭腦就不清楚,檢方突然跑來,怎麼打針。
臺檢方接連再提出幾個問題,包括陳鎮慧具領保管公務機要費時,是否拿過私款給她,家裏地價稅等支出是用什麼款項給陳鎮慧核銷?吳淑珍均以“我忘記了”、“不知道”回答。(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