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今天將前新光醫院副院長、扁家友人黃芳彥改列洗錢案被告。臺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黃芳彥涉嫌協助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藏匿珠寶、鑽表80余件,有洗錢之虞。
報道稱,臺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特偵組于去年12月中旬接獲黃芳彥為吳淑珍隱匿重大犯罪所得的情資,發現黃芳彥已于同年11月3日出境,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于12月16日搜索他的住所及辦公室,在辦公室的保險箱及所租用的新光銀行保險箱扣得新台幣1000余萬元。
陳雲南説,黃芳彥因媒體報道得知特偵組正追查吳淑珍的珠寶,在今年1月23日,主動以電話告知特偵組檢察官,表示自己確有為吳淑珍保管一批珠寶,並指引檢察官至藏放處所,檢方查扣珠寶、鑽表共80余件。
陳雲南指出,為查清真相,檢察官先後於1月22日、2月13日傳訊黃芳彥返臺説明,並多次透過他人代為聯繫黃芳彥,但黃芳彥至今仍未到案。陳雲南表示,檢察官認為黃芳彥已涉洗錢罪,因此將其列為被告。
此外,陳雲南還表示,這批珠寶目前被查扣在安全的地方,還不清楚價值多少,也不排除會請吳淑珍到場勘驗珠寶。(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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