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市警方20日破獲一個在兩岸假借運輸貿易,暗中替詐騙集團洗錢的地下匯兌公司,逮捕負責人黃秉軒及黃嫌妹妹等4人,警方查出黃嫌擁有數百本人頭賬戶存摺,光是去年的“營業額”就高達10億元(新台幣,下同)。
警方發現,黃嫌夫婦于2005年底起,即假借商業交易報關為掩護,以上述兩間對口公司,為詐欺集團進行地下匯兌業務,將在臺詐騙所得款項進行洗錢匯兌至大陸。公司僱員均為家族成員,由黃嫌胞妹黃淑貞任總會計,姑姑黃馥君任電腦統計、輸入工作,胞妹摯友龐淑華任會計,負責銀行匯款、與大陸詐欺集團聯繫及對帳工作。
據報道,詐欺集團在大陸的劉姓聯絡人,每日均以電話告知在臺詐欺集團成員,將詐騙所得之款項匯入與黃嫌約定之數個賬戶內,再由黃嫌指示龐女前往銀行,將贓款分別進行匯兌至指定賬戶,為避免銀行通報,每一賬戶以100萬元為限。 (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