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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企業匯款給扁案 臺特偵組將傳華南金控董事長

2009年01月19日 07:2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給陳水扁案,日前接獲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移送的“二次金改政策檢討報告”,並密訊相關證人後,認為部分疑點有待厘清,預計春節後以證人身份傳喚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説明。

  報道稱,林明成日前指出,華南金並非“二次金改”的範圍,他當時獲得多數股東認同當選董事長,不須行賄任何人,他自認作風一向清白坦蕩,絕無涉及不法情事。

  另外,某金控高層日前主動與臺特偵組聯絡,坦承他于2001年曾透過友人間接與陳水扁聯繫,爭取官股支援,事後攜帶1億元(新台幣,下同)前往“玉山官邸”,表達感謝之意,檢察官近期也將再度傳喚這名金控高層説明。

  報道稱,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二次金改檢討小組”9日公佈“二次金改”公股股權管理及金融監理規範兩部分的檢討報告,報告中表示,華南金控2007年度董監事改選等多案有疑點,並移送臺檢調部門偵辦;臺特偵組日前接獲相關報告後,除連續秘密偵訊多名金融機構人員,並於13日與臺當局金融主管部門開會研商。

  辦案人員指出,臺當局行政主管部門所移送有疑點的案件中,彰銀、中信、兆豐、開發金等金控公司已分別由臺北地檢署及特偵組偵辦中,華南金控案則有部分疑點有待厘清,特偵組將於春節後傳喚包括林明成及部分董監事説明,但特偵組對此不願證實。

  辦案人員表示,陳水扁在2004年“大選”期間承諾財産強制信託,同年11月首次把財産分兩部分信託;根據臺“監察院”財産申報資料,當時吳淑珍名下股票信託總價額4832萬3590元,較前一年增值甚多,由於扁家股票交易由華南銀行代為操盤,檢方也將詢問林明成相關事宜。

  另外,有媒體報道稱陳水扁家在日本購買銀行股,林明成對此“或許有些了解”。雖然華南金控去年底發表聲明強調報道絕非事實,但檢察官也將對這部分進行訊問。(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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