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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特偵組:若法院裁定不押陳水扁 不排除再提抗告

2008年12月18日 15: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特偵組今天將與臺北地檢署聯手聲押陳水扁,檢方上午擬出一套最高指導原則:“以影響審判長周佔春心證”為主,以“檢察官有監督法官行使職權的義務”説理為輔,特偵組表示,若是仍無法説服臺北法院合議庭收押陳水扁,將再提抗告。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下午更裁定可能出現“維持無保釋放”、“交保”、“羈押禁見或羈押但解除禁見”三種情形,特偵組只會接受“羈押禁見或羈押解除禁見”一種。

  對於“應戰”有何準備?臺特偵組表示,扁家洗錢案起訴書寫得非常完備,尤其在證據法條欄中詳列相關共犯、證人指控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罪的供述,起訴書堅強且完備,如果審判長英明,檢方的勝率極高。

  臺特偵組認為,12日臺北地方法院接押時,檢方下午5時30分移送卷證給合議庭,晚上9時30分即正式開庭,周佔春、林柏泓、何俏美法官扣除用餐時間,起訴書並附卷至多只看2到3個小時,會作出無保釋放的裁定應該是沒有看得很仔細。

  特偵組認為陳水扁不是普通被告,釋放在外對於被起訴的意見,不是雞蛋裏“挑”骨頭,而是想從雞蛋裏“生”骨頭。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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