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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 臺特偵組新增兩名被告

2008年12月18日 10:4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今天上午以證人身份提訊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到案,並傳喚兩名新增被告説明。不過臺特偵組不願透露兩名被告的身份及相關案情內容。

  據悉,葉盛茂日前因涉及隱匿公文、泄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圖利陳水扁一家等四罪,被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10年,且繼續羈押不得交保。(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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