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媒稱陳水扁吳淑珍不知悔改態度惡劣或被求處重刑

2008年12月08日 10: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8日消息 據臺“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弊案可能在本週首波偵結,臺檢方特偵組星期日全體加班趕寫起訴書,並就相關被告涉及的罪名以及是否具體求刑交換意見。據臺媒了解,臺檢方特偵組多數檢察官認為陳水扁和吳淑珍涉及多項貪污重罪,而且犯行後不知悔改、態度惡劣,應該求處重刑。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打算本週內起訴陳水扁家族涉及的4大弊案,這幾天已經加班趕制起訴書,並且就相關被告涉嫌罪名和是否求刑交換意見。

  據臺媒了解,“機要費”案中,陳水扁、吳淑珍涉嫌侵佔公有財物,可能被判無期或10年以上徒刑,得並科1億元(新台幣 下同)罰金,而利用職務詐取公款則是7年以上徒刑,並科6千萬元罰金。竹科龍潭購地案則涉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可判7年以上徒刑,並科6千萬元罰金。南港展覽館弊案則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可判無期或10年以上徒刑,得並科1億元罰金。洗錢案涉及洗錢罪,可能被判5年或7年以下徒刑。四項弊案加起來,陳水扁吳淑珍可能被求刑超過30年。

  據臺媒報道,由於陳水扁吳淑珍兩人涉及的都是貪污重罪,臺檢方特偵組多數檢察官認為他們犯後不知悔改、態度惡劣,若不求處重刑恐怕難以服眾。如果2人最後罪行確立,陳水扁的下半輩子大概都得在牢中度過,吳淑珍則可能因為身體狀況不良而避掉牢獄之災。(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