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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律師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 4日將遭臺檢方傳訊

2008年12月02日 15: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針對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執行職務涉違反偵查不公開、律師倫理,臺北地檢署簽分“律他”案,主任檢察官侯名皇4日下午將傳訊鄭文龍到案説明,並當庭要求確實遵守律師應有的職業規範。

  臺法務部門要求查辦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多次代陳水扁傳話是否違法,鄭文龍上午證實昨晚已收到檢方傳票,案由為違反“律師法”等,要他在本月4日下午3時到案説明。

  報道稱,陳水扁從11月12日入臺北看守所後,鄭文龍除了幫陳水扁對外發表聲明外,後來還幫陳水扁對外公佈包括“給家後”、“沒有名字”新詩,甚至連陳水扁案其他被告交保狀況及媒體報導洗錢案內容,連股市指數、臺當局發放消費券時事鄭都向陳水扁轉述,致陳水扁全部知情。鄭文龍近日又發表陳水扁的上萬字“獄中對話”封面,似預先替陳水扁出書行銷。

  據臺灣媒體了解,昨天下午鄭文龍前往臺北看守所與陳水扁會面時,在場的兩名檢察事務官就提醒鄭文龍“話少説一點”,到了晚間,鄭文龍的助理告訴他收到檢方的傳票,原本上午要去看陳水扁的鄭文龍更改行程回到辦公室,準備寫答辯書。(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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