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15日消息 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稱,陳致中夫婦配合臺檢方特偵組辦案需要,簽署查賬授權同意書,充其量只不過讓特偵組不必再遙遙無期等待瑞士司法互助資料。不過,這一步棋,不但超出臺檢方特偵組事前的沙盤推演,而決策的背後,更不難看出陳水扁家操弄政治與司法的伎倆。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6日審理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泄密案,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出庭作證不改其火爆個性,面對法官詢問,她一問三不知,卻能適時回嗆法官“司法迫害我們全家”;事隔5日,臺特偵組傳訊陳水扁,他在應訊前後,沿用“司法迫害”的戰術,企圖將貪瀆、洗錢的司法案件,轉移成“政治迫害”、“司法冤獄”等訴求。
報道稱,輪到陳致中夫婦上場,兩人採取“以退為進”的策略,主動提出同意簽署查賬授權書,將過去完全不配合檢方偵辦的立場,轉變成“借由司法還我清白”的態度。由於洗錢並非重罪,加上兩人配合偵訊,特偵組一旦採取強制處分,將坐實“司法迫害”的指控。
只不過,陳致中夫婦兩人所同意特偵組查賬的瑞士當地2家銀行、共5個賬戶,瑞士司法單位早在今年初,因賬戶內有鉅額異常資金往來而被凍結,陳水扁家人一毛錢也動不了,況且瑞士聯邦檢察總署也同意提供相關司法互助資料,拿到兩人賬戶金流明細,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報道認為,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案迄今,雖追出海外10億新台幣資金,但相較于檢方亟欲查明的陳水扁家金控合併不法所得及日本密帳等,這10億新台幣,恐怕並不是全貌,只能算是陳水扁家在這場政治與司法拔河中的“意外開銷”。(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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