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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同意東南衛視和福建日報赴臺駐點採訪

2008年11月13日 20: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大陸事務部門發言人劉德勳今天宣佈,開放大陸東南衛視與福建日報社旗下的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與海峽導報赴臺駐點採訪。

  劉德勳表示,截至9月30日為止,只有東南衛視與福建日報社申請赴臺。經過臺當局相關部門聯審會的討論,今天正式同意這兩家媒體赴臺駐點採訪。其中,福建日報社是以報業集團名義申請,因此旗下的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與海峽導報是以一次派遣一組人的輪替方式,派駐採訪。

  他指出,目前大陸記者赴臺駐點的時限,原則上一次為三個月;如有採訪需求得延長一次,以三個月為限;同時將簡化駐點記者的入境手續,併發給逐次加簽的入出境許可證。

  劉德勳説,這次的開放只是大陸地方媒體赴臺駐點採訪的起點,未來希望有更多大陸其他地方性媒體能陸續赴臺駐點採訪。未來臺當局也會再適時受理相關大陸媒體提出駐點申請。

  目前經核準在臺駐點採訪的大陸媒體包括有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新社五家,其中新華社和人民日報曾在2005年被民進黨當局粗暴中止在臺駐點採訪,直到今年6月底才被臺新當局宣佈恢復。臺新當局並在6月底宣佈再開放5家大陸地方媒體赴臺駐點申請,截止時間至9月30日。(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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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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