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及海外洗錢疑案,“由錢追案”已先後查出“公務機要費”、企業疑似行賄、侵吞機密“外交款”等三大案情區塊。臺特偵組除研究結案方式外,可望在結案前再次訊問陳水扁家庭成員,給他們答辯機會。
報道稱,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已由最早的“公務機要費”遭貪污,衍生到企業疑行賄陳水扁家(南港展館案、龍潭購地案、金控公司賄款陳水扁家相關賬戶),最新案情則是陳水扁幕僚邱義仁因疑似侵吞機密“外交”工作款遭收押,其中詐領“公務機要費”與侵吞機密“外交”工作款都直接涉及“總統”職務。
審理吳淑珍“公務機要費案”的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在9月19日吳淑珍第十八度請假後,合議庭和特偵組間已有默契,即法院放慢審理速度,暫不訂庭期,讓特偵組加快腳步,針對陳水扁所涉及的“公務機要費”部分儘速偵結並案審理,屆時可使延宕已久的“公務機要費案”,因被告到齊,得以完整審理。
據臺媒了解,陳雲南今年9月15日即已證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偵辦進度“已進展到中、後期”,對照特偵組自9月下旬起連續聲押多名重要被告獲准,加上特偵組請求海外司法互助數據也可望在11月取得,因此外界分析特偵組很可能在本月24日,即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收押期滿前結案。
雖然陳水扁“公務機要費案”、企業疑似行賄陳水扁家案、機密“外交款”疑遭侵吞案三大區塊所涉犯罪均為貪污、洗錢,但案情結構均不盡相同。島內法界人士認為,除非特偵組連最複雜、最難查明不法對價的企業疑似行賄的部分都已查清,否則要將三大區塊一併結案,仍有變數。
由於2006年“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在偵結吳淑珍“公務機要費案”前,仍給陳水扁夫婦一次答辯機會,因此特偵組逐步鞏固相關事證後,很有可能再次傳訊、就訊涉案的陳水扁家庭成員,給被告答辯機會後再行結案。(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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