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安全部門統計,陳水扁時期臺灣安全部門上報給陳水扁的安全情資,應歸檔、退回,或由原單位存管的數目,竟短少了449件,陳水扁帶走這些機密文件,已明顯違法,島內“立委”要求依法追究。
據《中國時報》了解,臺檢方特偵組日前大舉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查扣40多箱證物,赫然發現其中有6箱和臺灣安全部門有關,大部分是“國安日報”及“國安週報”等安全情資,臺灣安全部門負責人蔡朝明答覆島內“立委”質詢時明確表示,任何人帶走這些機密情報文件都是違法的。
蔡朝明也表示,這些安全情資,不但有機密等級區分,還有編號,拿到的還要簽收。臺灣安全部門上報給臺灣地區領導人的情資機密文件,分為“國安日報”、“國安週報”、“不定期的專報”及每日安全“內參”等4大類。
根據臺灣安全部門統計,陳水扁在任時期,未退回臺安全部門存盤或銷毀,而帶走的“日報”有82件,“週報”則有284件,“專報”有25件,“內參”則有58件,合計高達449件,陳水扁甚至將其當成政治鬥爭工具,更明顯違法。
報道稱,國民黨“立委”張顯耀表示,這些安全情資並未隨著陳水扁下臺而移交,甚至很多是極機密文件,特偵組應調查了解。(朱毅)
相關專題:陳水扁深陷“洗錢案”漩渦
[ 責任編輯:朱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