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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近6年7次出入美國安克拉治 疑與洗錢案有關

2008年10月13日 09:4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案,臺檢方特偵組調查掌握的跡證顯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涉案甚深,不是他們所説單純的人頭,近日將傳訊兩人到案説明,再視辦案需要及案情決定強制處分。

  報道稱,臺檢方認為陳致中不是單純人頭。首先,日前第2次搜索陳水扁住家,影印陳致中、黃睿靚的島外旅行證件清查,獲得與洗錢案有關的重要線索,將要求陳致中説明。

  其次,特偵組清查陳致中近6年25次出境行程發現,他有7趟美國行程都從安克拉治入境或出境,其中包括陳水扁今年2月22日匯款191萬8000美元給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時,陳致中人剛好就在安克拉治。

  臺檢方指出,陳致中在加州讀碩士期間,飛機可從臺灣或日本直達美國西岸,無須繞經安克拉治,只有從臺灣或日本去美國東岸的航班才需要在安克拉治降落加油。

  據報道,臺檢方比對諸多資金流向,認為陳致中勤跑安克拉治事有蹊蹺。其中尤以2006年12月15日吳淑珍開庭昏倒送醫,他不顧母親住院,當天下午搭機前往東京再飛美國,不合常理,行程最可疑。

  目前出現陳水扁匯款吳澧培事件,讓特偵組更懷疑陳致中在美求學期間,頻跑安克拉治的目的,是借由吳澧培在當地的金融人脈、理財專業,協助轉移陳水扁家族資産,隱匿海外資金。吳澧培前天簽署授權書查帳,這部分應可厘清。

  特偵組又查出陳致中以個人名義,在瑞士鄰國列支敦斯登成立紙上基金會,使用基金會名義在貝裏斯成立紙上公司,匯1000萬美金到開曼群島控股公司,受益人是他本人。

  報道稱,吳景茂及黃睿靚在新加坡及瑞士銀行賬戶、紙上控股公司的代理人,不是吳淑珍就是陳致中,特偵組懷疑陳致中絕非“單純的、被支配的人頭”,近日就要傳喚他到案調查。(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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