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案,2日傳喚吳淑珍同學蔡美利、蔡美利胞弟蔡銘哲、蔡銘傑等人到案。洗錢案專案小組指出,蔡美利應訊時,承諾將提供自己島外的賬戶數據給檢方,作為檢察官辦案參考。
報道稱,特偵組偵辦洗錢案,2日傳喚蔡美利、蔡銘傑、蔡銘哲等人到案,厘清他們是否協助吳淑珍將部分資金輾轉匯到島外相關賬戶內。檢方訊問後,認為蔡銘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蔡銘傑則列為被告,而蔡美利等證人被檢方飭回。
專案小組指出,特偵組清查資金後發現,陳水扁家除今年初遭瑞士司法單位凍結的2100萬美元外,另通過大批島外秘密賬戶,分別存放在新加坡及瑞士以外的銀行賬戶內,而蔡銘哲疑為這些資金流往島外的關鍵人士。蔡銘哲2日在應訊時語多保留,且不願意提供島外賬戶的授權書。
專案小組表示,由於特偵組懷疑蔡美利為吳淑珍將資金匯往島外的人頭戶之一,蔡美利應訊時,承諾將聯絡自己的理財專員,調閱島外賬戶明細,並於近日內提供檢察官作為辦案之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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