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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院將就“金援弊案”再度傳喚黃志芳作證

2008年10月03日 09: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偵辦原陳水扁當局“金援弊案”,涉案人吳思材遭檢方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原本昨天宣判,但合議庭評議後,認為仍有必要傳訊前臺外事部門主管黃志芳及“參事”張強生,厘清偽造文書的部分,因此決定10月13日上午10點再開辯論庭。

  報道稱,原陳水扁當局外事部門為了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2006年9月15日匯款2980萬美元至中間人吳思材與金紀玖于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賬戶。吳、金兩人卻疑將該款項侵吞,至2006年12月1日,賬戶餘款已為零元。事後,原陳水扁當局外事部門因查覺有異,要求對帳,吳思材竟偽造銀行對帳單,誆稱“建交”款仍在。(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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