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將陳水扁家庭疑似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9月5日同時傳喚葉盛茂與陳水扁到案,由於兩人供詞不同,檢方整理雙方説法後,今天再就部分疑點傳喚葉盛茂到案説明,訊後將他飭回。
報道稱,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日前被臺北地檢署依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隨後舉行記者會,坦承曾兩度向陳水扁報告陳水扁家庭疑似洗錢情資,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英屬澤西島通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島外資産情資,另一次則是今年1月28日,開曼群島通過國際反洗錢組織艾格蒙聯盟,通報陳水扁兒媳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
臺北地檢署為追究葉盛茂可能涉及的泄密刑責,9月5日傳喚陳水扁、葉盛茂兩人到案。檢方訊問時,提示相關公文與附件完整複印件給陳水扁看,陳水扁坦承附件內容就是葉盛茂的情資報告,但就他記憶所及,不記得情資報告有公文形式,説法與葉盛茂不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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