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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金援弊案”吳思材偽造文書部分訂10月2日宣判

2008年09月19日 09: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金援弊案”中間人吳思材等人疑似侵吞“建交”款項,臺北地檢署日前將涉案中間人吳思材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昨天第一次開庭審理。由於吳思材的兩名律師未到庭,吳思材也從頭到尾行使緘默,拒絕在法庭上陳述,在控辯雙方均無爭執下,法院速審速結,訂於10月2日16時宣判。

  據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金援弊案”,雖然全案涉及貪污部分尚待厘清,但臺檢方查出吳思材涉嫌偽造銀行對帳單,向臺外事主管部門謊稱未侵吞“建交款”,案情爆發後,吳思材又謊稱遭人持槍恐嚇,所以臺檢方在吳思材羈押期滿下,先就偽造文書與誣告的部分罪名予以起訴,檢方另案再繼續清查其他涉案人及資金流向。

  臺北地院合議庭昨天第一次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吳思材並傳喚原陳水扁當局公務人員張瓊森作證,但因吳思材的兩名委任律師均未到庭,合議庭休庭一個小時讓吳思材聯絡律師,但最後律師仍未到庭,因此合議庭法官告知由被告吳思材自己行使被告的防禦權,進行交互詰問。

  報道稱,張瓊森證詞仍與過去大致相同,強調因關切臺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進度及款項使用狀況,因此要求擔任掮客的商人金紀玖、吳思材提銀行對帳單,由於一直聯絡不到金紀玖,他又到新加坡找吳思材要對帳單,但也沒要到,吳思材去年8月交出對帳單,臺外事主管部門直到檢方調查後,才知對帳單是假的。

  至於吳思材,無論對張瓊森的證言、法官訊問,乃至法官提示的證物對帳單及檢方對他的犯罪指控,一律以行使緘默權方式應對,不發一語。由於庭訊快速,公訴檢方也無異議,因此合議庭法官速審速結,當庭諭知辯論終結,訂於兩周後宣判。(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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