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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通過振興經濟10項措施 計劃投入1809億元

2008年09月11日 14:5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因應景氣振興方案”,計劃投入1809億元(新台幣,下同)振興臺灣經濟。

  報道稱,這一方案包括實施證交稅減半措施、為期半年,新撥2000億元優惠購屋項目貸款、補貼購屋利率由現行0.2%提高到0.7%,自10月1日起取消民眾旅遊卡異地隔夜消費限制,以及補貼民眾購買有節能標章的冷氣機、電冰箱和洗衣機、太陽能熱水器或節能燈泡等。

     報道還稱,證交稅將由原來的3‰減半到1.5‰,實施半年,臺當局預估將因此投入300億元的經費,再加上已經實施的583億元的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經費,總計臺當局為振興景氣所投入的補貼及減稅金額將達1809億元,預估可望帶動島內投資及消費達一兆元以上。

  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負責人陳添枝指出,本方案是8月27日宣佈的“振興島內投資,促進島內消費”的具體內容,包括就“刺激消費”,“振興投資、加強建設”,以及“穩定金融、促進出口”3個基本政策方向,分別提出照顧弱勢、鼓勵消費、促進就業、優惠房貨、加強公共建設、促進民間投資、穩定金融及股市、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拓展出口及推動租稅改革等10項措施。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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