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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兩年審理 SOGO經營權案將於本週五宣判

2008年08月27日 10: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7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曾爆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與臺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等人收受禮券風波的SOGO百貨經營權糾紛案,臺灣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等人被依背信罪嫌起訴,臺北法院經過兩年的審理,定於本週五下午4點宣判。

  據報道,本週五將判決的被告包括“國票金”前董事長林華德(被求刑3年6個月)、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被求刑2年6個月)、遠東集團法務長黃茂德、遠東集團財務長李冠(各求刑2年)等4人。此外,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及SOGO前董事長賴永吉兩人涉嫌偽造文書部分,因與太設集團掏空案有牽連關係,併入臺“高等法院”審理中。

  臺北地檢署偵辦SOGO案時,除了起訴徐旭東等人,還曾調查吳淑珍及黃芳彥等人收受SOGO禮券部分是否涉及不法(黃芳彥收受李恒隆給的219萬元禮券、吳淑珍間接收受黃芳彥轉贈的27.7萬元禮券),後來以查無涉及不法事證簽結。

  據指出,本案起于2001年,臺灣SOGO百貨公司發生財務危機,當時太設總裁章民強委託李恒隆引進林華德規劃財務,並通過當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協調紓困,吳淑珍曾在玉山官邸接見徐旭東和蔡辰洋,李恒隆從SOGO支領1482萬餘元禮券,被懷疑用來打點臺當局高層。臺檢方指控,林華德、李恒隆覓得原有投資意願的遠東集團投資太百公司,李恒隆、林華德、賴永吉、徐旭東、黃茂德、李冠軍為使遠東集團順利取得太百公司經營權,于2002年9月21日共同偽造太流公司的臨時股東會議、董事會紀錄,以增資太流公司的方式,讓遠東集團取得太百公司經營權。

  法院審理時,蔡辰洋及徐旭東承認到過官邸看吳淑珍;黃芳彥、馬永成等人作證則表示,此案沒有高層涉入。(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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