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等人在2005年底選舉期間,曾公開指臺軍前海軍艦管室中將雷學明等人,涉嫌于“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2000萬美元佣金,從而遭到誹謗的控告。臺北地方法院將於16日上午10時審理本案,並以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出庭。
本案緣起于2005年底選舉前,陳水扁及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前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分別在電視節目及記者會上抨擊“拉法葉艦軍購弊案”,指雷學明等海軍總部採購案決策小組成員收受2000萬美元佣金。
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和程志波等5名臺軍前海軍軍官認為名譽受損,對陳水扁、賴清德、徐國勇提起刑事誹謗自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共計新台幣20.1億元。
由於陳水扁在今年5月20日卸任後,已失去“刑事豁免權”,因此臺北地方法院在他卸任後已發出傳票。若陳水扁屆時出庭,將創下臺灣地區司法史上首位卸任領導人依被告身份被傳訊出庭紀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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