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4日消息 臺灣臺北縣衛生局配合臺當局“行政院衛生署”抽驗泰山鄉福泰街某攤販出售的開心果,經一個月檢出黃曲毒素含量超標。後經追查發現,業者已售出1000多斤,但可追回的數量僅余3、4斤,含毒的開心果已被出售給消費者。
據臺“中時電子報”報道,臺北縣衛生局指出,這次是于5月2日抽驗,但直到6月2日才有檢驗結果,抽檢的開心果含黃曲毒素17.6ppb,超過標準10ppb,臺北縣衛生局得知結果後當晚就派人前往被抽檢的食品公司查緝,據業者表示開心果生原料來自臺北市民權東路的佑民公司。
臺北縣衛生局要求業者回收含黃曲毒素超量的開心果,但業者表示已售出1150斤給當地攤販、泰山鄉市場業者及臺北市幸芳商行等,僅可回收3到4斤,其餘都已經賣給消費者。
臺北衛生局表示,將持續追蹤開心果流向及回收情形,近日內再派員監督不合格食品回收及銷毀情形,若復驗新産品仍超過標準,將處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罰款。
據臺媒了解,長期攝食黃曲毒素超標食品可導致肝臟傷害,引起厭食症及生長緩慢等病症,累積量多時也可能致癌或致死。同時黃曲毒素耐熱度高,以攝氏100度以上的高溫烹調,仍難以去除毒性。臺北縣衛生局也呼籲消費者應慎選貯存環境優良的食品。(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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