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5月29日消息 臺北縣聯合稽查小組昨天在鶯歌鎮東湖路磚窯廠執行查緝作業時,現場查獲一座鐵制圓型儲油罐,經清查約裝有柴油約2萬公升。業者雖辯稱自用,仍可能遭縣府認定囤油,或被處罰金100萬元(新台幣 下同)以上。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北縣聯合稽查小組會同當地警方前往查獲大量的囤積油料,業者表示,油料是供廠內挖土機使用,為減少因油價調漲而受到的損失所設置。
稽查小組表示,業者未經申請擅自設置油槽使用,縣府仍將依相關“法規”,對其處以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稽查小組還強調,民眾若私自囤積大量燃油,形同不定時炸彈,嚴重影響安全,提醒當地民眾千萬不可小失大,即使是工廠或客貨運業自用油,仍應依規定申請,才可使用。(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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