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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選”期間謝長廷漏報競選辦事處 或將被罰

2008年04月24日 18:5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4日消息 針對日前有人檢舉謝長廷、蘇貞昌在本次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未向臺當局“中選會”登記各地競選辦事處一事,臺當局“中選會”明天將開會對此事做出處理,若多數“委員”認定此舉“違法”,謝、蘇二人或將被罰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中選會”官員今天表示,日前臺當局“中選會”接獲檢舉,指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民進黨候選人謝長廷、蘇貞昌在登記競選辦事處時,只向臺“中選會”登記了“維新館”,未登記在各地設立的競選辦事處,此舉已經涉嫌違反臺灣地區有關選舉的規定。

  對此,臺當局“中選會”官員稱,他們曾發函請謝長廷對此事做出回應,謝長廷以各地縣市競選辦事處是由民進黨部設立與己無關為由回復。

  臺“中選會”官員表示,臺“中選會委員會議”明天下午將對謝長廷的檢舉案做出決議,如果多數“委員”認定此舉“違法”,將依據臺灣地區有關選舉的規定,對謝、蘇二人處罰10萬到100萬元新台幣。(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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