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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選委會決議採“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

2008年01月08日 06:4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8日消息 據臺東森新聞網報道,臺北市選舉委員會7日舉行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監察小組第2次午報決議,決議臺北市投開票所作業流程採“中選會”所規範“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程式辦理後,已轉知各區公所配合,並於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工作人員講習中加強倡導辦理。

  據報道,臺北市選委會並説明瞭“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流程佈置及作業,包括選舉人可自由決定選舉票或“公投票”可部分領或全領;選舉人進入投票所未全部領取選舉票或“公投票”,在圈投後,如未離開投票所,可以再領取未領的選舉票或“公投票”進行圈投等。

  臺北市選委會表示,各投票所領票處將分“立委”、政黨選舉票及“公投票”領票處兩張桌子;選舉票領票處及“公投票”領票處將以不同顏色的立體三角牌明顯標示位置,以免選舉人走錯位置。

  此外,各投票所門口將張貼標語,提醒選舉人選舉票或“公投票”可部分領或全領;選舉票或“公投票”領取後,在未圈選前,如不想圈投,可以退回,由主任管理員受理後,在該選舉票或“公投票”蓋上“已領未投票”,列入已領未投票統計,不計入投票率。選舉人在領取選舉票或“公投票”圈選後,工作人員應引導選舉人將票投入票匭,如選舉人已離開投票所,票遺留在投票所內,該票應以“已領未投票”處理。

  報道指出,臺北市第七屆“立委”不分區選舉選舉人數總計2037601人;“立委”區域及原住民選舉總計2022565人;全臺性“公民投票案”臺北市投票權人數總計2034295人。(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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