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針對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中選會”彈性開放兩階段領投票方式,“中選會主委”張政雄對此予以否認,但他表示只要未走出投票所,還有未領的選票,都可以補領,這是“補漏”動線,不禁止也不鼓勵。
臺東縣選委會提出除了“中選會”工作手冊的三種投票動線外,還有一種涵蓋兩階段投票的第四種方式,“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昨天説,據與地方溝通的共識,只要選民沒有離開投票所,還可再回頭領“公投”票或“立委”票,“這種方式不‘違法’,但不鼓勵”。
報道稱,張政雄下午在反賄選記者會後表示,投票動線只有一種,進去要領選舉票就開始領,可以領“公投”票也可以不領,之後走到圈票處圈投,再投入票匭。只要選民沒有離開投票所,還可再回頭領還沒有領的“公投”票或“立委”票,這是補漏的動線,是例外,不是原則,沒有禁止也不鼓勵。
張政雄説,如果本來一次領票變成兩次,秩序會變不好,所以不鼓勵,但如果有人這樣做,也不會禁止,不過在公德心的基礎上考慮,還是希望選民一氣呵成。是否會造成混亂?他表示,除非存心製造混亂,否則不會。
報道稱,若泛藍執政縣市堅持將投票所佈置為兩階段領投票,張政雄表示,將投票所佈置成兩階段是違反規定,反“法治”的作為,“中選會”會疏導,希望地方遵守規定,否則若每個縣市都有自己一套規定,不是一島兩制,是一島五、六制。
外界認為補漏動線是臺當局與地方各退一步,張政雄説,“中選會”從一次領四張票,變成分桌領票,到補漏動線,是退了好幾步。
另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今天強調,“中選會”落實“依法”決定的一階段投票政策,這是“合法適法”的決定。“新聞局長”謝志偉今天表示,選務機關還是規範一階段領投票,但是投開票所內,選民如何領票投票,就具有相當彈性。(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