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補助地方興建客家文物、文化館,營運效益嚴重失衡,根據臺“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全臺7座已開館文化館截至今年8月,累計營收僅290.3萬元(新台幣,下同),平均一座收入40萬元,但營運成本已經衝破4800萬元,是收入的16倍,且尚不包括建置費4.58億元。
儘管外界批評“蚊子館”建設,不過,臺當局“行政院”仍積極推動“臺灣客家文化中心”,未來分別在屏東六堆及苗栗銅鑼設園區,總經費18億元,目前設有籌備處,2008年度預算編列4.4億余元,其中“籌備處長”還有21萬的“首長特別費”。
臺“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該文化中心迄今未完成“法制化”,根本不應該編預算,遑論編列“首長特別費”,建議“立法院”審議時予以刪除。
報道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不只臺“立法院”預算中心對“客委會”提出批評,連臺當局“行政院”本身也對“客委會”頗有微詞,“行政院研考會”6月出爐的“2006年度機關施政績效”考評報告裏,便針對“客委會”應促進民間參與文化館經營成績不佳有所“督促”。
“預算中心”則批評“客委會”欠缺營運規劃導致耗費鉅額公帑建置的文化、文物館,使用效能過低,營運績效不彰,難怪被譏為“蚊子館”,真的有必要積極檢討改進。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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