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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賣臭豆腐污染空氣 臺北一小吃店被罰款10萬

2007年09月04日 08: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北縣新莊市一家小吃店的油炸臭豆腐因“臭味四溢”,被臺北縣環保局開了1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單。小吃店老闆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仍維持縣府的罰鍰處分。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彭老闆在臺北縣新莊中和街開了“光頭佬”蚵仔面小吃店,店裏還賣臭豆腐,附近有民眾認為臭豆腐臭氣撲鼻,向臺北縣環保局檢舉。去年4月20日下午,臺北縣環保局派員到場稽查,並採集臭氣樣品。經過檢驗分析,臭氣濃度為30,比法定排放的標準限值10要高出許多,因此開出10萬元罰單,並要求限期改善。

  彭老闆認為環保局測得的臭氣不都是他的臭豆腐引起的。他表示,各式的空氣污染物都有,不應把測得的違規臭氣濃度,都歸因于他的營業行為。(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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