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抗議天王”柯賜海涉詐騙等罪 獲刑三年三個月

2007年07月26日 13:0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柯賜海(“中廣新聞”資料圖)

 

  台灣網7月26日消息 以四處陳情抗爭聞名的柯賜海,因檢察官起訴他涉嫌購並經營不善的公司,然後虛偽增資再向銀行詐貸,又用“印股票,換鈔票”手法詐騙投資大眾,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名,判他三年三月徒刑,服刑期滿還要強制工作三年。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有關詐欺部分已經確定,不得再上訴,柯賜海面臨入獄服刑的命運,但偽造文書部分,柯賜海還可上訴臺灣“最高法院”。

 

  本案一審時,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是依常業詐欺、違反“公司法”、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柯賜海重判七年有期徒刑,服刑完畢後還要強制工作三年。

 

  不過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柯賜海只涉及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名,加上有些罪可以減刑,因此改判他三年三月徒刑,服刑期滿還要強制工作三年。(周先)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system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