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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實行出版物分級新規定 瓊瑤名作等被列限制級

2004年12月02日 06:2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日消息 臺灣昨天開始實行新的出版物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島內出租書店龍頭的十大書坊聞風而動,馬上決定將家喻戶曉的漫畫《蠟筆小新》與瓊瑤小説《失火的天堂》列為限制級,須封膠膜並設置限制級專櫃,18歲以下民眾不得租買。不少人因此質疑普通與限制兩級的分法“過於籠統”,而學者則抨擊當局決定由業者自行分級、自我檢查的作法不當。

  據臺媒報道,出版商、書店通路、出租書店等為避免抵觸新的圖書分級辦法遭罰,30日趕忙重整架上書籍。聯經、金石堂等多家書店已把“限制級”的書籍下架,待貼上標籤後再重新上架。

  據了解,臺北今天展開稽查,將以學校周邊的漫畫店為主,一旦發現未把限制級書本放置“限制級專櫃”者,就會開罰,違反分級規定者,將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勒令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處分。

  而瓊瑤作品《失火的天堂》中“她跪在地上,左邊乳房上插著一片玻璃碎片,血流不多,卻已染紅了破裂的衣衫。”的部分內容,十大書坊認為這已觸及血腥、殘暴情節;而漫畫《蠟筆小新》則是因常有裸露性器官行為,都被歸類為限制級。

  出版瓊瑤小説的皇冠總編輯盧春旭對此訝異地説,瓊瑤的小説文字還算保守。出版《蠟筆小新》的東立出版社行銷企畫部也表示,小男孩露出“大象”與“性”無關,不解為何被歸類為“限制級”。(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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