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淵譚天丨美將中國企業列入清單 指控證據是隨便找的?
1月7日,美國國防部將騰訊、寧德時代等多家中國企業納入美國“中國軍事企業清單”。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被納入清單的企業將失去美國國防部的訂單。
單從這一點來説,這次在列的很多中國企業本身和美國國防部沒有業務往來,美國國防部將這些企業納入清單,本質上是一齣自説自話的把戲。
但被納入清單,對於這些企業的國際形象可能産生無形的影響,比如,這些企業可能在未來成為美國出口管制的重點跟蹤對象。
這也導致市場中出現了一些焦慮的情緒。
專業人士告訴譚主,面對美國的無理打壓,中國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保護自身利益。此前,相似的情況下,有中國企業起訴成功,並最終被移出清單。
面對美國的無理打壓,中國企業應該主動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利益。
譚主梳理美國針對“軍事企業”的相關清單後發現,相關清單從2021年以來已經更新五次,其中多次涉及將企業移出清單。
小米公司、中微電子、籮筐科技等中國企業,還通過起訴美國政府的方式,很快也被移出了清單。
也就是説,被納入清單不是“一錘子買賣”,企業存在抗辯的空間。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抗辯的渠道有兩種,一種是提出申訴獲得豁免權,另一種是訴訟途徑。
目前,美國國防部已經開通了申訴通道,企業可以向美國國防部負責採購與保障的副部長辦公室發送郵件,提交材料證明將它們列入清單的證據不足,申請移出清單。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史曉麗:從過去的經驗來看,企業的申訴成功率不高。有中國企業曾在被列入清單後與美國國防部積極溝通,提供澄清證據,並要求美國國防部將其從清單中移除,但未獲成功。
正是因為很難通過申訴獲得豁免,訴訟途徑,成為了更值得關注的辦法。
拿2021年小米的訴訟來説:
2021年1月14日,小米被美國國防部列入當時針對“軍事企業”的相關清單。
15天后,小米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美國國防部及其部長、財政部及其部長,因為美國聯邦行政機構的總部都在哥倫比亞特區,該法院有管轄權,判決能對美國政府産生約束力。當時,小米的訴求是,法院撤銷美國政府的這項決定,並頒布禁令禁止美國政府執行這項決定。
一個半月後,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頒布初步禁令,先約束住了美國政府執行這項決定。
兩個月後,小米與美國國防部在庭外達成和解,美國國防部同意將小米從清單中移除。
可以看到,選擇訴訟的中國企業應該快速行動,提起訴訟後,在順利的情況下,可以及時止損,首先避免自身業務受到清單的影響。在這之後,存在與美國國防部充足的談判空間。
之所以建議中國企業起訴美國政府,這存在特定背景:美國國防部針對“軍事企業”的相關清單本身不合理。
譚主在統計了這些中國企業的訴狀後發現,美國國防部列單其實很隨意,指控中國企業的證據很多時候都是隨便找的,充滿了主觀性,因此,它們在訴訟的時候就很容易被推翻。
小米在訴狀中提到:
美國國防部提出的理由僅包括兩點,小米CEO曾被相關部門授予“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榮譽;小米投資5G技術和AI技術,這些技術被認為對現代軍事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中微電子在訴狀中提到:
美國國防部將中微電子列入清單的理由僅僅是,中微曾在2019年獲得了相關部門頒發的“製造業單項冠軍産品”獎項。
僅僅是因為這些企業接受過中國官方的表揚,就認定這些表揚存在某種涉軍的關聯,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這也是美國法院的判斷。
美國法院的判決中提到,美國國防部對中國企業是“軍事企業”的指控沒有實質證據,這些指控也超出了美國法律授予美國國防部的權力。
只要抓住了美國國防部列單的核心問題,便有很大的可能性通過法律途徑來給美國國防部“糾錯”。
美國國防部出現隨意列單的情況,有它的深層次原因——美國針對“軍事企業”的相關清單本身出了問題。
譚主梳理了美國法律針對“軍事企業”的相關清單後發現,清單的範圍在不斷擴大,並且擴大得並不合理。
最初,美國制裁小米等企業,是根據上一任美國政府設立的“中共軍事企業清單”。現任政府接手後,象徵性地給這個清單改了個名字——“非特別指定(非SDN)中國軍事綜合體公司清單”,隨後就再也沒有更新過。
取而代之的,是現在的“中國軍事企業清單”。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史曉麗:從實際作用上來講,這兩個清單就是不同的美國政府改了個名字,存在一致性和延續性。
伴隨著這一變化,新的清單擴大了“軍事企業”的範圍:
在原本的清單定義中,“軍事企業”是由軍隊控制並且從事軍工生産的企業。
在新的清單定義中,美國政府還可以按照自己的標準,去認定中國企業存在可能“支援軍事用途”的相關行為。
並且美國還計劃進一步擴大“中國軍事企業清單”的範圍,將相關企業的子公司、附屬機構等實體也納入其中。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史曉麗:從法律的層面來講,這樣的定義並沒有確切的國際規則支援,也沒有得到廣泛的國際認可。美國政府的這個定義存在著很大自説自話的成分。
甚至,這樣的定義在美國的法律體系中也沒有完全得到支援,這也才有了中國企業起訴成功的結果。
而這樣的特徵,也是在給所有的外國企業一個提醒,美國政府為了打壓外國科技企業,很多時候不惜違法違規。對此,在做好自身評估的前提下,企業有充足的理由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利益。
這樣的勝訴案例越多,就越發揭露出美國所謂的正義和法治的底色,這樣下去,最終失去公信力的終究是美國政府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