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減流程、補短板、護安全——三部門解讀《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題:如何減流程、補短板、護安全——三部門解讀《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熱點問題
新華社記者姜琳、彭韻佳、白陽
社保經辦服務是社會保險體系的“最後一公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的難點、堵點問題,近日公佈的《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在簡化流程便捷辦理、補齊短板優化服務、維護社保基金安全等方面作出了哪些新規定?4日舉辦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相關部門作出了權威解答。
簡化流程推動“便捷辦”“高效辦”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保經辦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證明材料偏多、轉移接續不暢、經辦時限不明確、基金跑冒滴漏等,需要從法律制度上對社保經辦加以細化和完善。
“條例明確要求通過加強資訊共用、減少證明材料、縮短辦理時限以及對特殊群體提供人性化、個性化服務等方式,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李忠在吹風會上表示。
條例規定,社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資訊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參保人員社保待遇享受資格,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條例還提出,壓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證明材料;對於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通過授權代辦、到府服務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務。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介紹,全國利用數據比對和自助手段完成社保認證的比例已經超過了70%。
規範醫保經辦、優化醫保服務也是條例規定的一項重要內容。
“國家醫保局前期已經制定了醫保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統一了28項醫保常用業務的服務標準,規範了辦事環節和辦結時限。”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黃華波説,下一步將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清單和操作規範,推進辦事環節精簡和流程再造,積極推進實現醫保服務“同城通辦”;同時加快推進醫保服務“網上辦”“掌上辦”,提升醫保政務服務事項線上可辦率。
司法部立法三局負責人張迅介紹,《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更多惠民政策“補短板”“優服務”
醫保事關人民生命健康,受到群眾高度關注。
國家醫保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負責人隆學文介紹,截至8月底,全國定點醫藥機構達到107.8萬家,比去年增加了10余萬家。其中,定點醫療機構59.4萬家,定點零售藥店48.4萬家。按照條例關於優化服務的要求,下一步將繼續擴大醫保定點覆蓋範圍,從而方便群眾就近看病購藥。
同時,國家醫保局將進一步擴大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的覆蓋面。記者從發佈會獲悉,截至8月底,全國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數量已達到47.51萬家,比去年底增長45.33%。
“2023年前8個月新增異地就醫備案1168.82萬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55.39%。”黃華波説,目前所有參保人都可以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其中急診搶救人員視同已經備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也表示將在擴大社保覆蓋面上精準發力,更好兜住兜牢民生底線。
李忠表示,部分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等人群沒有納入社會保障,還存在“漏保”“脫保”“斷保”的情況。下一步要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戶籍限制,組織尚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在工傷保險方面,積極推進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加快職業人群工傷保險制度全覆蓋。自2022年7月起,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首批試點在七省份的美團、餓了麼、閃送等7家平臺企業開展。
“截至2023年7月底,7個試點省份參加職業傷害保障的人數達到615萬人,我們還將不斷探索完善,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作機制。”李忠説。
守好人民群眾的“養老錢”“看病錢”
安全是社保經辦的底線要求。條例對於防止基金跑冒滴漏、打擊欺詐騙保、保障基金安全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對涉嫌喪失社保待遇享受資格後繼續享受待遇的,社保經辦機構應當調查核實。經調查確認不符合社保待遇享受資格的,停止發放待遇;個人多享受社保待遇的,由社保經辦機構責令退回。
“條例還要求加強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法規司負責人譚超運介紹,社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規範基金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加強社保登記和待遇享受等情況核查處理。
加強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是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
今年上半年,全國醫保經辦機構累計核查定點醫藥機構達到46.23萬家,共協議處理14.59萬家,挽回醫保基金損失51.38億元。
隆學文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優化“兩定機構”申請條件、完善評估流程,同時制定全國統一的醫保服務協議範本,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準入、退出和績效考核等機制,加強違約行為處理,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