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機關持續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在高回報誘惑下,有人偷渡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一夜暴富”,殊不知等來的卻是難逃的法網。
近年來,境外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大肆組織、拉攏、欺騙、利誘一些年輕人參與犯罪,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對此,政法機關持續加大打擊懲處力度,讓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嚴懲,形成了有力震懾。
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有哪些圈套?是如何實施的?應如何進行防範?記者採訪了辦案法官、檢察官,揭露詐騙集團的犯罪套路,提醒群眾特別是學生提高防騙反詐能力,避免落入電信網路詐騙違法陷阱。
假招聘盯上大學生
不法分子以“高工資、低門檻”等誘騙大學生落入圈套,成為詐騙團夥幫兇
當前,電信網路詐騙手段不斷翻新,詐騙集團盯上了新的目標群體——大學畢業生。
“只需動動手指、敲敲鍵盤,收入可觀,上班自由……”大學畢業沒多久,黃某在瀏覽招聘網站時發現一則招聘資訊,當即與“招聘單位”進行聯繫,經過簡短的面試後,成功“入職”廣東某公司。
“入職”後的黃某,每天操作五六台手機,重復發送固定話術,以經理身份在微信群吹捧投資“老師”,引導客戶入群參加“公司”培訓、投入資金。第一個月就領了8000元工資,黃某對工作非常滿意。
一段時間之後,黃某發現公司提供的“話術”內容並不真實,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詐騙,可能犯法。然而,心存僥倖的黃某因利益驅使,選擇繼續從事該工作。直到“公司”宣佈解散並搬到國外,黃某才結束了這份工作。
“黃某所在的‘公司’實際上是跨國電信網路詐騙集團,招募了包括黃某等6名大學生在內的40余人從事詐騙活動,以投資掙錢為名,引導被害人在特定網站進行投資,集團在後臺操控騙取財物,詐騙金額逾1.4億元。”辦案法官、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楊紅清介紹。黃某最終也因此付出了沉重代價,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
“詐騙集團多包裝成金融、證券、資訊服務公司等,通過網路招聘渠道引誘大學生投遞簡歷。”楊紅清介紹,隨著國內對電信網路詐騙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不法分子在境外的窩點迅速擴張,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形成了電信詐騙園區,並被包裝成“工業園區”“科技園區”。
不法分子以“高工資、低門檻、工作時間靈活”“包機、包吃住”等海外“高薪招聘”的幌子,誘騙剛剛踏入社會的高校畢業生參與跨境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活動。
楊紅清説,尤其是在大學畢業季,大學畢業生求職心切,缺乏社會閱歷,安全防範意識、法律意識和甄別能力都較弱,在碰上犯罪分子以“高薪工作”為誘餌時,以為遇上“美差”,實則落入圈套,成為網路犯罪團夥的“工具人”。
“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進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尋求正規就業途徑,認真甄選求職資訊,不被眼前的利益衝昏頭腦,避免落入求職陷阱;出國務工,一定要慎重選擇正規勞務公司,簽訂規範合同,不被‘高薪’蒙蔽雙眼。”楊紅清提示。
誘惑之下越陷越深
“轉發話術、吹捧老師、扮演水軍”,以投資掙錢為名騙取信任進行詐騙
陜西省銅川市的劉某大專畢業後,通過網路平臺將簡歷投遞到一家“金融公司”,經過面試,他很快被錄用。
“公司準備到境外發展業務,待遇更好。”劉某表示很有興趣,了解到機票報銷還有免費出國團建後,就決定到國外去。
劉某説,到國外出關後護照就被收走,工作地點在“産業園”,裏面都是活動板房,環境臟亂差,門口還有人持槍站崗,便懷疑這裡做的事情不合法。經過話術培訓後,劉某更確認了這是詐騙行為。但在高收入誘惑之下,劉某還是選擇了在這裡工作。
“該詐騙團夥建立微信群,不法分子在群內扮演投資指導老師、開戶專員、客戶等角色,使用若干微信號按照話術發佈股票投資資訊。”辦案檢察官、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沈娟介紹,不法分子通過扮演客戶在微信群發佈烘托氣氛話術“跟著老師能賺錢”,將其虛假獲利的截圖發至群內,誘騙被害人下載平臺後進行投資。犯罪團夥通過篡改平臺後臺數據,造成被害人投資虧損假像,以此控制、騙取被害人財物。
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是理財類電信網路詐騙的一個特點。“該犯罪團夥分為四個層級,老闆—總監—組長—組員,每個層級分工明確,總監負責對人員培訓管理,組長負責冒充投資指導老師及組內人員管理,組員負責冒充投資助理、投資者。”沈娟説。
完成一個詐騙週期回國後,劉某因被高收入誘惑,又第二次出國參與詐騙,並擔任詐騙團夥的小組長。小組組員在實施詐騙前要發朋友圈,把劉某定位為一個成功商務人士,小組成員互相打配合,轉發話術、吹捧老師、扮演水軍等。“都是為了欺騙群裏那個唯一的真實客戶。”劉某承認。
短短半年間,劉某參與詐騙金額達人民幣93萬餘元。“劉某在境外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沈娟介紹,法院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
“涉案人員深陷境外詐騙集團後,在‘月入過萬’的幻想中迷失自我、利欲熏心,協助詐騙集團進行詐騙。”沈娟提醒,那些誤入歧途身陷違法犯罪活動的大學生,要立即懸崖勒馬並及時報案,才能切實維護好自身安全和權益。
持續加強懲治力度
只有打防結合,才能剷除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土壤
近年來,政法機關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始終依法從嚴懲處、全鏈條縱深打擊。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指導意見,規定電信網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即入罪的數額標準;規定對詐騙致人自殺、死亡,在境外實施詐騙等情形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上下游關聯犯罪依法予以打擊和懲處,堅決斬斷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鏈條。
“從近年的情況看,一些在校學生、剛畢業大學生等受到犯罪集團蠱惑引誘或者欺騙而參與其中,不僅自己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也給社會和家庭帶來很大的損失。”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及其關聯犯罪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的同時,對於在校學生、剛畢業大學生等參與資訊網路犯罪活動,會綜合考慮其地位作用、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情節,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彰顯司法溫度。
在程某等98人跨境電信網路詐騙案中,程某認為境外是電信詐騙打擊盲區,在國內招募近百人至東南亞某國建立詐騙集團,以投資理財的名義,通過虛假的投資平臺,專門針對大陸居民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同時,該詐騙集團通過網路招聘誘騙剛畢業的15名大學生從事電信網路詐騙活動。
“截至案發時,該詐騙集團共騙取155名被害人人民幣4100萬餘元。”辦案檢察官、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馮瑤介紹,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分別判處程某等9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有力震懾了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
整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還要打防結合。“針對大學生被誘騙參與詐騙犯罪的情況,湖州市建立了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聯盟,依託該聯盟開展檢校合作,選派檢察官到學校連續開展就業涉法風險防範專題授課;通過組織開展模擬法庭、庭審旁聽等方式,引導帶動大學生形成良好的職業風險意識等。”馮瑤説,只有打防結合,才能徹底剷除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土壤。
人民日報記者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