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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讓網路直播成違法犯罪的隱蔽通道

2023-05-17 09:16: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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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評】不能讓網路直播成違法犯罪的隱蔽通道

  一些傳統違法犯罪行為正在利用網際網路,進行“變臉”“換馬甲”,這對打擊治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期待各方充分認識到傳統犯罪網路化的新趨勢、新難點,切實守護好公民個人財産及國家財産,維護好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轉。

  據5月15日澎湃新聞網報道,近日,上海公安機關破獲涉案金額近億元的“全國首例利用網路直播實施洗錢犯罪案件”。警方發現,某集資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將鉅額贓款用於在某網路直播平臺充值打賞,隨後其個人賬戶便會收到網路主播打來的鉅額錢款,由此挖出一條網路主播為集資詐騙團夥清洗轉移贓款的新型洗錢犯罪通道。

  傳統的洗錢方式多為通過“地下錢莊”進行外匯交易實施洗錢、開店將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中、利用對外貿易與國外團夥虛假交易實現資金轉移等。現在,不法分子利用網路直播的方式實施洗錢成為一種新方式,值得警惕。

  從法律角度簡單理解,通過各種手段將以違法犯罪方式獲得的資金進行“合法化”的過程就涉嫌洗錢。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直接實施洗錢的人外,提供賬戶、通過轉賬等方式幫助轉移資金的人也涉嫌洗錢罪。明知資金及其收益是違法犯罪所得仍幫助掩飾、窩藏、轉移等,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網路直播被當作“洗錢池”,主要原因在於其隱蔽性和便捷性。犯罪痕跡不易追查,特別是充值打賞、刷禮物等方式,零碎又海量,頗具迷惑性,且可以“日結”、減少中間環節,縮短洗錢週期。類似的還有利用充值遊戲幣、虛擬幣交易等方式倒換不法資金。其次,巨大的利益誘惑。據報道,由於打賞金額巨大,網路主播在平臺的排名飆升,因此可以賺取平臺獎勵,所以有主播主動聯繫犯罪嫌疑人要求參與洗錢,甚至在直播間公開邀請洗錢。此外,不法分子鑽監管的空子。近年來,有關方面對網路直播加強了監管,但多傾向於對直播內容、主播裝束等的規範,而對於觀眾刷禮物的金額、頻次、方式等尚缺乏足夠關注。

  從犯罪嫌疑人在網路直播平臺與主播合謀,到個別主播公開喊話邀請他人洗錢,令人擔心和值得警惕的是,網路直播被某些不法分子看成實施違法犯罪的隱蔽通道,如果不加以嚴格監管,它會讓傳統犯罪向網際網路延伸的觸角伸得更長。

  將網路直播當成實施不法行為的載體,類似問題還有不少。小到零散個案,如某地查處網路直播侮辱他人案,有主播利用網路直播尋釁滋事被刑拘,某“大師”通過網路直播薦股詐騙上億元;大到有組織、成規模的刑事案件,如通過網路直播錨定特定人群進而實施電信詐騙、非法吸儲、網路賭博、虛假宣傳和銷售假冒偽劣産品、傳播淫穢物品等。

  眼下,不少人刷手機時會收看網路直播,當網路直播被用來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危害不容小覷。以與公眾關係較密切的電信詐騙案和侮辱他人案為例,網路直播的即時性、廣泛性特點及主播的強話語權,都讓資訊單向傳播更有影響力,很容易迷惑公眾,讓網路暴力、“社會性死亡”等頻現。如果我們坐視網路直播一再被不法分子染指,無疑將會侵蝕網路安全、經濟秩序和社會安寧的基石。

  近年來,得益於有關方面持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和非法集資等不法行為,線上線下的洗錢不法行為生存空間越來越小。與此同時,有關部門不斷完善直播行為規範,如將網路主播列為新職業並出臺技能標準,對網路主播行為規範做出31條具體要求等。種種舉措意在規範網路空間秩序,阻斷不法行為藏身其中的可能。

  網路直播被當成實施洗錢犯罪的作案工具,提示有關方面:一些傳統違法犯罪行為正在利用網際網路,進行“變臉”“換馬甲”,這對打擊治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平臺要建立完善數據異常示警機制,及時發現資金、流量異常,重點甄別和響應;相關方面應加快制定洗錢、涉稅等不法行為的發現識別機制等。

  網路直播越是成為時代寵兒,就越要警惕其被不法分子利用的可能性。期待各方充分認識到傳統犯罪網路化的新趨勢、新難點,絕不能讓網路直播等成為非法行徑的隱蔽通道,切實守護好公民個人財産及國家財産,維護好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轉。

  吳迪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