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法治頭條)
本報記者 張 璁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報告介紹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新情況、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當前,未成年人保護面臨新情況新問題,檢察機關應當如何作為?如何為未成年人成長營造良好環境?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一號檢察建議”持續發力
促進了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2021年4月,某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該市一民辦新居民子女學校存在教師招錄審核不規範、校園安全管理不嚴格等突出問題,導致未成年學生被性侵。
對此,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全市民辦新居民子女學校教職員工違法犯罪記錄和教師資格篩查工作。針對學校教師招錄審核不規範、校園安全存在盲區等問題,檢察機關分別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學校對教師的聘任、考核、培訓實行“一人一檔”管理。
2018年,針對校園安全等問題,最高檢向教育部發出檢察建議書。作為歷史上第一次以最高檢名義發出的檢察建議,其被稱為“一號檢察建議”。
“4年來,檢察機關攜手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等方面狠抓落實。”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艷芳説,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校園安全專項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預防性侵害、防控校園欺淩等工作機制,協同查訪中小學校、幼兒園11萬所,監督整改安全隱患1.5萬個。
如今,“一號檢察建議”工作內容已不局限于校園內,而是拓展為全面監督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學校門口交通混亂,接送孩子心驚膽戰。”某小學家長焦心地向重慶市沙坪壩區檢察院“莎姐”未檢團隊檢察官反映。為此,檢察官對該區域內學校逐一走訪調查,發現多校周邊道路存在缺乏限速、注意兒童等交通標誌的安全隱患。
檢察官第一時間啟動磋商程式,協調公安機關、街道、道路承建方等現場集中辦公,並向相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目前校園周邊的道路裝上了違停監控系統、注意兒童組合標誌,執法力度得到加強,安全隱患基本得到排除,家長吃下了“定心丸”。
“實踐表明,‘一號檢察建議’産生了輻射效應,成為撬動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特別是未成年人檢察制度改革完善的支點。”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建龍認為,通過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全社會提升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系統觀念,促進了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與時俱進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
積極應對電競酒店、密室逃脫等新興業態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帶來的挑戰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僅是重要的司法問題,更是突出的社會問題。
去年以來,江蘇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發現,當地以“電競+住宿”為賣點的電競酒店存在接納未成年無限制上網現象,且一房多人、他人代開等情況多發,甚至引發違法犯罪。
當地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民事公益訴訟職責,督促電競酒店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同時,通過與行政機關加強協作配合、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專項治理等形式,推動形成新興業態領域未成年人保護合力。
“電競酒店、密室逃脫等新興業態快速發展,但配套監管尚未跟上,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帶來挑戰。”那艷芳表示,近年來一些住宿、娛樂等場所違反法律法規,允許未成年人隨意出入,成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地。
對此,檢察機關助力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等部門對6.6萬餘家住宿經營場所進行排查,對其中1.1萬餘家疏于履行社會保護義務的住宿經營場所進行處罰、督促整改。
當前,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新的複雜情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須與時俱進。
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發現難、發現晚的問題,2020年最高檢會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同時,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權益保護,會同公安機關、婦聯等推行“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檢察官、警察、醫務人員、心理諮詢師等同步介入,一次性完成證據收集、受害人身體檢查等工作,避免反覆詢問取證對未成年人造成“次生傷害”。目前,已建成2053個“一站式”辦案場所。
幫助迷途少年融入社會
對涉罪未成年人既依法懲戒,更教育幫扶
15歲的小新因盜竊被抓獲後,他的家庭情況引起了湖北丹江口市檢察院檢察官的注意。原來小新父母常年在外地,小新的生活、學習環境極不穩定。鋻於小新是初犯且涉案金額不大等情況,檢察機關在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的同時,還向小新家長髮出 “督促監護令”,要求其真正承擔起監護職責。
“問題少年”背後普遍存在家長管教不嚴、監護不當等問題。針對嚴重監護失職、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檢察機關創新建立“督促監護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制發5.7萬餘份,有力促進“甩手家長”依法帶娃。
“未成年人心智還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數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間,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惡向善。”北京師範大學未成年人檢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輝表示,對涉罪未成年人既須依法懲戒,更要教育幫扶,重在轉化挽救。
“針對未成年罪犯刑滿釋放後因‘標簽效應’難以融入社會,檢察機關要認真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副廳長李峰表示,今年5月最高檢聯合相關部門出臺實施辦法,細化封存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程式等,確保制度落到實處。
幾年前,正讀高一的小王因盜竊留下了人生“污點”,但這些年一直表現良好。一天,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接到電話,得知小王就讀的定向培養專業,只能選擇專業對口的某公司,但該公司以有犯罪記錄為由,拒絕了小王。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該檢察官説,面對檢察機關調取的小王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司卻再次拒絕了小王。檢察官沒有放棄,不僅繼續向該公司釋法説理,還向公司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並跟進落實,最終幫助小王解決了就業問題。
“幫助未成年人從迷途的陰影中走出來,重新融入社會,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必須擔起的司法責任。”李峰説,近年來檢察機關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0年至今年9月,共有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攜手各方幫教知錯悔改,努力學習考上大學。
“六位一體”保護未成年人
以能動司法助推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保護形成合力
近年來,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訂,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司法“六位一體”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得以確立。
“檢察官姐姐,您能幫幫我嗎?”今年年初,當身為某小學法治副校長的浙江寧海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朱能巧給師生上完法治課,三年級的萌萌主動來到她身邊,怯生生地問。
萌萌父母離異多年,她和姐姐跟著母親生活,但父親未按時給予撫養費。如今,萌萌的母親身患重病,家裏捉襟見肘。朱能巧核實情況後,與萌萌的母親取得聯繫,為其免費申請法律援助。檢察機關還發出支援起訴書,支援萌萌母親向法院起訴,要求萌萌父親支付撫養費。針對萌萌家中困境,檢察機關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金。
據統計,近年來檢察機關全面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全國3.9萬餘名檢察官在7.7萬餘所學校擔任法治副校長,實現四級檢察院檢察長全覆蓋。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六大保護’中出現任何一塊短板都會帶來‘木桶效應’。”宋英輝説,近年來檢察機關以司法保護、能動履職助推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保護形成“化學反應”,在實踐中取得了很好效果。
2022年3月,在浙江雲和縣檢察院自主研發的相關數字化平臺上,一條未成年人的監測情形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在公安機關移送的一件涉未案中,多名未成年人身上有文身。
檢察官通過提訊得知,“文身很流行”。為了準確摸底,檢察官借助平臺增設了“文身”風險標簽,學校、家長通過平臺填報了數十名學生存在文身現象。為了從源頭遏制風險,檢察官與相關部門對全縣文身店進行了摸排調查,並就發現的問題形成調研報告。隨後,黨委政府組織對全縣文身店開展了專項治理。
“以依法監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職的‘都管’。”那艷芳説,檢察機關將認真落實未成年人“兩法”,深入踐行“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更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助推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落地落實,攜手為孩子們撐起法治之傘。
《 人民日報 》( 2022年12月08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