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 推動普法宣傳等服務全覆蓋
推動普法宣傳等服務全覆蓋【我國將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
本報北京8月7日訊 記者蒲曉磊 為加強農村地區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服務能力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民政部等16個部門近日印發《關於健全完善村級綜合服務功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確保綜合服務供給下沉到村,《意見》提出了十個方面的要求。在警務和法律服務方面,要做實農村警務工作,健全完善聯防聯治機制。推動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服務全覆蓋,充分發揮村法律顧問作用。強化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刑滿釋放人員幫扶救助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
為辦好村級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意見》要求依法協助辦理政務服務。指導村級組織根據協助政務服務目錄,結合實際細化辦理程式和辦法並公開,做好政務政策法規宣傳、資訊發佈、諮詢反饋等工作。村委會要健全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協助做好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等工作;健全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協助完善群防群治機制,加強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健全婦女和兒童工作委員會,協助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和困境兒童、留守婦女關愛服務,落實家暴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
為加強組織保障,《意見》要求明確服務標準規範。依法規範村級組織協助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事項準入和總量控制,根據本地政策支援條件和村級組織的能力,制定本地區村協助政務服務目錄。以“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資訊化手段為依託,推動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自助終端等服務渠道功能升級並向村延伸,規範納入事項。依法應由村協助政務服務事項,縣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並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